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经营行为,确保生猪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切实抓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湘政发〔2008〕3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湘政办明电〔2019〕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促进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选址新建皂市镇、磨市镇、维新镇、雁池乡、所街乡、罗坪乡、蒙泉镇等7家B类乡镇屠宰场及楚江牲畜定点屠宰场(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1家A类屠宰场,并对其供应区域予以明确(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区场)、县直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广大屠商及生猪产品经营业主到指定的屠宰场所屠宰生猪,采购生猪产品。需跨区域(即跨乡镇(街道、区场))屠宰生猪的屠宰场要建立生猪配送制度,具体的配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由双方自行确定。
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做好生猪检疫检验工作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查处、取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扰乱屠宰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查处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销售“白板肉"行为的查处和超市、宾馆、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生猪产品经营、使用的监管工作。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生猪屠宰市场秩序。
附件:石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供应区域划分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附件
石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供应区域划分表
序号 |
屠宰场 |
供应区域 |
1 |
楚江牲畜定点屠宰场 (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 |
楚江街道、宝峰街道、二都街道、永兴街道、易家渡镇、夹山管理处 |
2 |
皂市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石门县振新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
白云镇、白云山林场、皂市镇、 新关镇、新铺镇、洛浦寺林场 |
3 |
维新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维新镇、三圣乡、大同山林场 |
4 |
磨市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磨市镇、子良镇 |
5 |
雁池乡生猪定点屠宰场 |
雁池乡、太平镇 |
6 |
所街乡生猪定点屠宰场 |
所街乡、壶瓶山镇、东山峰管理区 |
7 |
罗坪乡生猪定点屠宰场 |
罗坪乡、南北镇 |
8 |
蒙泉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蒙泉镇、夹山镇、秀坪园艺场 |
备注:蒙泉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未建成投产前,蒙泉镇、夹山镇区域内屠商可以将生猪运到楚江牲畜定点屠宰场(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进行屠宰,经营业主也可直接联系楚江牲畜定点屠宰场(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批发商进货。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如需重新调整区域的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