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国土资告[2017]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石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石供2017-13
土地位置:石门县二都街道南峰社区
土地面积、用途与年限: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总面积93894平方米,其中商服用地土地面积32481平方米,出让40年;住宅用地土地面积61413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使用权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挂牌起始价:3800万元
增价涨幅:50万元
保证金:3000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总指标: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0%,绿地率≥33.0%,建筑高度≤30.0米;
商业设施用地指标:0.5≤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0%,绿地率≥33.0%,建筑高度≤30.0米;
居住用地指标: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27.0%,绿地率≥33.0%,建筑高度≤20.0米;
其它详见资料。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8月14日,到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14日,到石门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7时,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8月14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其它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
3、本次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4、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以自行踏勘。
5、根据县住建局要求,该项目内应按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具体要求按石安通[2014]01号《关于转发〈常德市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遵照执行。针对该文件所涉及的保障性住房部分,考虑到五年后上市仍需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因此,本次出让将该部分一并纳入公开出让(其土地出让价款包含保障性住房土地出让金),无论今后采取何种配建方式,对保障性住房出让金既不实行退还也不实行补缴。
6、土地交付后,竞得人必须依据规划设计条件控制指标及时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投资规模。
7、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门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依法收回重新公开出让。
8、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供地范围内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35.4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2383.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7013.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1平方米,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37.8平方米。
9、该地块为森林康养、休闲、土家民族文化村及医养结合养老中心一体的特色度假村项目。根据县政府的相关决定,项目建设完成后,受让人的自持物业部分不得低于总物业的50%。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门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6-5326494
联 系人:曾先生
开户单位:石门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石门支行
账 号:610665175625
公告网址:www.landchina.Com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