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和中央、省、市驻石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年石门县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7月9日
2021年石门县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知晓率与认知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的思路,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刊、手机报、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贯彻《条例》等的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1.重点围绕国务院《条例》和省市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全县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条例》、遵循《条例》。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优化经济环境”专栏公示,并将推出一系列专题报道及政策解读,提升社会普遍知晓度。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熟练掌握《条例》、落实《条例》,确保《条例》规定的市场主体保护、政府公共服务、规范政府监督、维护市场秩序、落实法律责任等工作落地落实,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清理和修订。
(二)扎实开展专题培训
县优化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是服务重点项目(企业)、涉企检查、行政执法、涉企收费 和行政审批整治的牵头单位,要围绕“放管服”改革、《条例》《规定》《常德市营商环境2021版》等内容,结合行业实际,制订培训方案,通过组织专家解读、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行业领域内培训工作,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强化广大干部的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同时,要对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着力促进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其它各相关重点单位也要同步强化《条例》学习、抓好培训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凝聚起社会各界主动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大媒体报道力度
1.开展专题访谈。通过“石门发布”、“石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优化经济环境”专栏、“石门融媒”等平台,对《条例》执行中所涉及的重点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展开专题访谈,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内容创新方式解读政策,将政策宣传与答疑解惑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水平。
2.不断暗访曝光。公布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征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并根据问题线索实地暗访,不定期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3.组织专题报道。充分发挥“石门发布”、政府网站、“石门融媒”、手机报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新闻专题报道,及时报道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进展动态及特色成效。县融媒体中心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突出事迹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国家、省级、市级新闻媒体报送。
(四)全面营造宣传氛围
1.进行广泛宣传。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为目标,在城区主干道、火车北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市民之家等人流密集场所,统一规划、定点布置,通过设置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开展广泛社会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2.开展经验交流。县优化办组织召开乡镇、部门和企业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交流座谈会,交流落实《条例》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以良好的工作机制,开创落实《条例》工作新局面。
3.通报工作情况。每季度刊发一期《优化与效能》工作动态,推介县直各单位、乡镇区、街道优化经济发展和效能建设工作经验;不定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以《工作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狠抓学习、强化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细则,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突出宣传重点。各级各部门要以本行业或本辖区内广大企业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以及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传工作的重心下移到企业、社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广泛性,同时,注重宣传实效,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对象,采取灵活的宣传方式,推动宣传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群体。
3.及时总结反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我县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同时定期向县优化办报送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的各类动态信息及图片资料,每月至少上报1篇。(邮箱:smxnb5156110@163.com,或微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群”。)
4.纳入年度考核。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性,对宣传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明确专人、落实专责、全力推进。县优化办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纳入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
附件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
1.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
2.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实现经济快速发展
3.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
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5.营商环境就是核心竞争力
6.完善服务企业机制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7.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8.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9.服务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0.找痛点、攻难点、疏堵点,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1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服务实体经济
12.全面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14.大项目催生新活力,新活力促进大发展。
15.优环境、聚商机、共发展、赢未来
16.一言一行皆形象一举一动塑环境
17.凝聚产业发展新动力创造营商环境新优势
18.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转型发展
19.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20.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1.破解发展瓶颈优化营商环境
22.对标先进,聚焦重点,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3.倡导“保姆式”审批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4.时时为百姓着想处处为发展服务
25.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26.行政审批再提速营商环境再优化
27.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8.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就要“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29.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0.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1.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32.营商环境事关你我他,建好营商环境人人夸
33.唱响项目建设主旋律,建设和谐美丽新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