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0〕23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将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我县将借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在全县各个行业各个单位逐步实施涉企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而要达到工作效果,首先需要强调落实的就是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目的就是规范权力运行,以深化简政放权、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执法全覆盖为目标,牢固树立“互联网+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转观念、抓保障、重信用、强监管,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为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本县提供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障。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2021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对象、依据、内容、时间、方式、次数、实施股室等)和“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县优化办备案。
2.实施检查的机构应认真填写《石门县涉企检查备案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在进入企业检查前一周报县优化办备案(园区企业需提前经高新区备案);可以不需提前报备的特殊情形按湘办发〔2010〕23号文件规定执行。
3.没有涉企检查职能或2021年没有涉企检查计划的单位请予以文字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大力推行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各单位要按照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依法、集中、规范开展涉企检查。大力推行联合检查,一个单位多个股(所、队)室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的,要合并进行;多家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要联合开展。推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建立涉企检查评价反馈机制。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应组织企业填写《石门县涉企检查评价反馈卡》(见附件2)。该卡一式两联,上联由企业当场评价签章后交给检查单位带回自存,县优化办将组织不定期抽查;下联交给企业实行“背靠背”评价,由被检查企业直接寄送县优化办。
3.建立涉企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涉企检查不履行备案程序、违反规定乱检查,或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县直各单位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石门县涉企检查备案表
2.石门县涉企检查评价反馈卡
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石门县涉企检查备案表
编号:
检查单位 |
检查股(所、队)室 |
拟参加检查人数 |
||||
带队人姓名 |
电话 |
拟结束时间 |
||||
被检查企业 名 称 |
企业地址 |
|||||
拟检查内容 |
||||||
涉嫌问题 来 源 |
||||||
检查依据 |
||||||
检查股(所、队)室负责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检查单位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高新区 负责人意见 (限园区企业) |
签名: 年 月 日 |
|||||
县优化办备案 |
签名: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为样表,由检查单位复制。2、此表由检查单位检查前向县优化办申报备案,经由县优化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被检查单位检查。3、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县优化办备存,一份交被检查企业备存,一份由检查单位存入检查案卷(如案卷内无此备案表,则视为检查情况未向县优化办备案)。
附件2
石门县涉企检查评价反馈卡
(现场填写)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企业名称(公章) |
现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单位 |
带队人员 |
参加检查人数 |
||||||||
检查内容及依据 |
||||||||||
检查文明规范情况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以罚代管等情况 |
有□ |
无□ |
||||||||
检查人员廉洁情况 |
接受宴请和娱乐消费 |
收受或索要钱物 |
其他以权谋私 |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注:此卡一式两联,此联由被检查企业当场评价签章后交检查单位带回,县优化办将组织不定期抽查。
石门县涉企检查评价反馈卡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企业名称(公章) |
现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单位 |
带队人员 |
参加检查人数 |
|||||||||
检查内容及依据 |
|||||||||||
检查文明规范情况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以罚代管等情况 |
有□ |
无□ |
|||||||||
检查人员廉洁情况 |
接受宴请和娱乐消费 |
收受或索要钱物 |
其他以权谋私 |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注:此卡一式两联,此联属“背靠背”形式评价,由被检查企业单独填写,邮寄或扫描传县优化办邮箱,有其他要反映说明和举报的请另附材料一并寄送县优化办,县优化办承诺对评价和举报情况保密。邮寄地址: 石门县楚江街道九澧路13号石门县优化办,联系电话:5156110,电子邮箱:smxnb51561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