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产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产业环境优化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全市领先、省内一流”的产业环境为目标,认真开展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专项行动,着力突破关键重点,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环境、项目建设环境、办事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优化产业环境的制度机制,继续有效发挥政法公安打击与纪检监察查处两支队伍作用,严厉查处破坏产业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全县产业环境大转变,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改观、行政绩效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加快推进开放强县产业立县,建设武陵山片区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门县“产业环境优化年”行动指挥部,负责“产业环境优化年”行动的组织指挥工作。
政 委:郭碧勋 县委副书记、县长
指 挥 长:李绍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汝国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龚云林 副县长
宋雨泓 副县长
韩翼飞 副县长
陈支勇 县政府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
组 长:何才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优化办
2.整治行政执法环境组
组 长:尹昌俊 县政府办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优化办
3.整治项目建设环境组
组 长:刘邓军 县公安局政委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与单位:县委编委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县优化办、县重点办
4.整治办事服务环境组
组 长:张 琪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优化办主任
牵头单位:县优化办
参与单位:县委编委办、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政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
5.问责追责组
组 长: 万改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委)
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优化办
6.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 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石门信息报社、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县优化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一大行动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专项行动,大力优化审批环境、成本环境、建设环境、市场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和开放环境。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对接“北上广”优化大环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单位)
(二)推进三大整治
1.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检查过多过滥。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向全社会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从严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组织开展部门执法案卷公开评查,认真落实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禁无正当理由不适用行政栽量权基准,严禁未经集体研究随意进行重大行政处罚。推进法治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时监督,对异常案件及时介入、有错必纠,实现执法监督的电子化、信息化。对被重点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回访,对重点产业企业进行走访,发现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等乱罚款的,严肃查处并全县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委〉、县发改局、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优化办)
2.大力整治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提高产业项目审批效率,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范围,大力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和并联办理。对重点产业建设项目,推行“预审代办制”,指导建设单位同步准备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实行依法预审、全程代办、免费服务,切实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进程。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强化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公安机关的责任。建立警企地联系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矛盾协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阻工闹事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协调、快速处置。推荐有维护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乡镇区、街道、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参加常德市“维护工程建设环境十佳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提升基层单位维护工程建设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堵门堵路堵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影响建设进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支持或怂恿他人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无理或强行要求工程建设单位支持乡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从严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化解不积极,对阻工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编委办、县重点办、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县优化办、各乡镇区、街道)
3.大力整治办事服务环境。继续抓好“放管服”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落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办理方式,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最多跑一次”等办事模式。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强化网上实时监控,确保不因行政过错被省系统派发红牌。切实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各审批部门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等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继续开展“百家单位公开测评”活动,促进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服务。组织县优化环境监督员开展政务服务窗口交叉式明查暗访,从严查处服务态度冷淡、办事要件不一次告知、办事问题不一次指出、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编委办、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县政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
(三)完善五大机制
1.完善环境优化公开承诺机制。组织18家县直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对全社会就优化环境进行公开承诺,并在石门政府网站、《石门发布》官方微信、石门信息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发布相关承诺内容,明确环境优化工作职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优化办)
2.完善环境优化公开测评机制。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测评制度,对全县22家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单位,18家县直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19家县直二级单位,19家线管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22个乡镇区、街道进行全面的环境优化工作测评。强化测评成果运用,测评排名各类第一的5个单位确定为优化环境先进单位,对其“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予以表彰。对各类排名最后的单位和相关个人建议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压实环境优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优化办)
3.完善“五位一体”项目服务机制。落实《2018年石门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石办〔2018〕5号),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企业)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县直服务单位、一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名公安派出所长、一名村(居)支部书记”的模式构建“五位一体”的项目(企业)服务体系,夯实项目建设环境保障责任,全方位保障项目建设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商务粮食局、石门经济开发区、县优化办)
4.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产业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差别化评估,推动各单位把优化产业环境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促进全县产业环境持续改善和优化。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建立和发布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优化环境评先评优工作。(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县人社局、县直相关单位)
5.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规定〉的通知》(常政发〔2014〕3号)和《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问责追责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常纪发〔2018〕1号),认真执行《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个严禁、六个一律”规定》(石办发〔2017〕18号),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移送,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责任单位: 县纪委〈监察委〉、县优化办)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底前)。起草“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区、街道和县直相关单位也要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强力推进“产业环境优化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落实阶段(5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抓好“产业环境优化年”行动相关工作落实。对行政执法环境、项目建设环境、办事服务环境整治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开展问题排查,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优化产业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制度机制,巩固行动成果。各单位要将“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估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各乡镇区、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制定的具体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及传真:5156110,电子邮箱:smxnb5156110@163.com)。
(三)要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的督导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按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要求,全力推进“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落实,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产业环境优化年”行动,宣扬优化产业环境的先进典型,曝光破坏产业环境的反面案例,努力营造优化产业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