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DR—2022—01003
石政办发〔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石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7日
石门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4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科普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2021—2025年)”契机,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石门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全县各类人群科学素质发展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工作载体创新升级,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社会化大科普格局更加健全,全域科普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三、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建设现代化教育区域中心”为目标,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促进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升,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1.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全链条,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增强家长科学教育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精准推进各阶段科学教育。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群体特点,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专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发展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鼓励青少年走进自然,走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激发和保护青少年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把自然教育、科普类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职业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青少年创意编程和智能设计大赛、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4.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深入实施馆校合作、校企合作等形式,支持中小学校每学期到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科普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学校(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及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学校科学课升级,建立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科普进校园、创意环保大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剧展演、青少年科普夏令营、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校园科技节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大力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心理健康等知识,强化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科学教育。加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学校成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5.实施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推进农村网络联校建设,确保所有乡镇建成“农村全覆盖、应用常态化”的区域内网络联校。加大中小学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流动科技馆巡展等活动对农村青少年倾斜,依托乡村学校少年中心、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儿童之家等设施组织开展各类课外科技活动。
6.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科技教师培训,将科学精神和科学教育作为教师培训进修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到2025年完成科技辅导员培训 1000人次以上。满足全县各乡镇申报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求。加大农村学校科技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由县教育局、团县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乡村振兴。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围绕乡村振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农村妇女等重点人群的科技教育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0人以上。
2.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推动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化农业强县转变,围绕重点产业,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学(协)会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志愿服务,提升农村科普活力。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乡镇(街道、区场)建立科普服务站和科普小镇、产业科技示范村(社区),大力发展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青少年科普体验基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十四五”期间县派科技特派员60名以上服务乡村振兴,开展石门县劳模、政协委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引导人才、技术、科普资源集聚基层,建设生态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领域,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和湖南省科学素质网络大赛。
4.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倾斜,县级建立农村农林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乡镇建立科普服务站,开展精准科普服务。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科普资源配置和传播平台建设,开发和引进针对性强的优质科普内容。充分利用科普大篷车巡展、公益科普培训和关爱留守儿童等服务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科普服务。
责任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支撑产业发展,推动实现“制造强县”。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巾帼建功等评选及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实施技能石门创新行动。开展全县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石门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全县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主题活动,依托全省“湖湘工匠”的评选与培育,制定出台“石门工匠”系列培育实施办法,全面提升产业工人专业素质,培育技术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石门县劳模创新工作室,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到2025年,建设10个各级劳模创新工作室、选树120名技能领军人才和劳模工匠师徒“结对子”。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推进“科创中国”湖南分中心建设石门站和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设,组建科技服务团队,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双促进机制。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突出以质量为核心的技能人才培育培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各级学会,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人才和中介服务。通过培养、培训、联合攻关、建言献策等活动的开展,发展壮大产业人才队伍。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传承技能、提升职业资格等级、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4.开展日常性产业工人科普教育活动。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产业工人的科普宣传,组织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加大面向产业工人的安全健康、应急科普、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引导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社会机构等面向产业工人开展企业创新方法培训、知识产权巡讲、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类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湘北职专、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现老年人科学素质水平稳步提升,健康文明生活、适应现代社会能力明显提高,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整合各责任单位以及媒体资源和平台,针对老年人开展多方位全覆盖的科学普及行动。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提升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能力。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组织专家编写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手册,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科普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人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培育发展老年金融、老年旅游、老年养生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建立并完善专家库,开展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精准多元的科普活动。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老年大学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的咨询、智库等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各责任单位优势,开发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各种科普资源,增加科普供给。充分利用各类科普场馆开展老年人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由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1.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多渠道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自觉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共同发展;依托县内外相关优质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干部专题研修班,持续推动领导干部知识更新,牢固树立科学执政理念。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形成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核心的科技课程体系,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利用学习强国、湖南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及红星网、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偏远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完善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
3.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4.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实地参观学习,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参加科技志愿服务,带头讲科学学科学、弘扬科学精神。有针对性地举办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引导和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强化科学思维,提升科学决策、科学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重点工程
深入实施“科普中国”湖南行动计划,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段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进在石门县科技项目中增设科普任务,作为项目立项和考核内容。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市场供给侧改革,鼓励企业根据公众科普需求导向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科普业态,激发科创企业研发科普产品的活力,探索“产业+科普”模式,解决“最初一公里”问题。
2.有效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化功能。推动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等向公众开放科技类设施,有效发挥科技资源的科普作用。围绕特色产业引导支持企业建设科普展示馆,不断提升企业科普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科学传播专家工作机制,编制全县科技资源名录;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开展“产业+科普”行动,促进科普旅游、影视、文化创意、展教品等业态发展,持续打造一批科普产品研发基地。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科普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老专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依托县科技馆、县图书馆等,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责任单位:由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促进信息化手段在科普领域广泛应用,强化优质科普内容供给,促进“科普中国”优质资源落地应用。
1.加大科普创作支持力度。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鼓励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开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网络科普资源。推动科普创作和展教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扶持科普创作和展教品研发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研发领军人物。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推动全县主流媒体和公共宣传载体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广播村村通、图书、报刊、音像、各类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各县级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推出科普栏目节目。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推动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加强“科普石门”品牌建设,推进优质科普内容生产汇聚和传播服务。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实现“科普中国”“科普湖南”“科普石门”嵌入所有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完善科普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与智慧教育、智慧县城、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倾斜。
责任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制定全县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
2.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图书)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积极推动石门科技馆早日建成免费开放;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安排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开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食品药品、防震减灾、气象等行业部门建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由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做好科普工作统筹规划,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下沉,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建立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推动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利用现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讲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建设安全应急文化宣教平台和县级安全应急体验基地,支持打造一批应急科普精品,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突发事件状态下,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科普组织,切实发挥县乡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机构负责人和农村科技带头人在基层科技工作者队伍中的引领作用,打造“学雷锋”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服务品牌;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科普传播能力。
3.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深入实施健康石门行动,实施十六项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责任单位:由县科技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科协、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五)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增强适应新时期科普发展的能力。
1.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科普人才发展纳入各类人才发展规划。依托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等培养科普人才。大力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完善动员激励机制,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列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支持和鼓励科普人员开展馆际、馆校、校际交流,提高科普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2.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学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和科技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
3.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网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发挥各级科技志愿者组织作用,开展科技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的展教活动中,为科技志愿者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充分发挥科技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完善本实施方案协调机制,将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实施的督促检查。各部门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计划和考核内容,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发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培训,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场)负责领导当地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把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落实“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办法,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相关投入,为贯彻执行提供保障。
(二)机制保障
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县人民政府对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区场)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相关部门配合省、市部门加强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
(三)条件保障
1.落实法规政策。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按行业职改办规定开展科普、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鼓励联合开展科学素质专项提升行动,打造科学素质建设智库。
2.保障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级政府安排经费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并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投入水平,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四)进度安排
2022年,县直相关部门根据以上要求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启动实施,做好宣传工作。2023年,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开展中期督查。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落实本方案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对实施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