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暖企惠民政策。
二、政策依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4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湘建房〔2018〕139号)、《湖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湘建房〔2021〕176号)、《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常政办发〔2022〕20号)文件精神。
三、具体措施
1.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2.加大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力度。
3.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4.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
5.调整土地出让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6.调整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监管及物业保修金管理模式。
7.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
8.鼓励开发第四代商品住宅。
9.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
10.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
11.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2.切实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
13.积极开展“商改居”。
14.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15.稳妥处理既有开发行为遗留问题。
16.推进处理停车位数量不足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