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5日
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要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相关单位服务企业、项目建设的监督,促进相关单位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对象
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类单位“一把手”(共22人,详见附件)。
二、承诺内容
一是紧扣县委县政府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工作重心,围绕我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条禁令”以及“三治九禁十不准”的干部作风建设要求作出承诺;二是针对各个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就严格行政执法、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涉企收费等作出承诺;三是公布单位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公众监督。
三、承诺方式
相关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进行公开承诺,在石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发布公开承诺内容。
四、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单位“一把手”要认真撰写公开承诺书,3月底前完成公开承诺。公开承诺情况将纳入优化经济环境年度考评。
附件:《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类单位名单(22个)》
附件:
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类单位名单(22个)
国家税务局 |
农业局 |
地方税务局 |
林业局 |
公安局 |
统计局 |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森林公安局 |
国土资源局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环境保护局 |
房地产管理局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县交警大队 |
交通运输局(含公路管理局) |
文体广新局 |
水利局(含水保局) |
县消防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