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直各单位:
《2017年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石门县委办公室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优化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打造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民参与的创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责任为主要抓手,以打击问责为主攻方向,不断拓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年”活动,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环境、政务服务环境、政策支撑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全县经济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机构
调整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郭碧勋
常务副组长:周功表
副 组 长:张树国 张 凯 王汝国 龚云林 韩翼飞
陈支勇
领导小组成员:万改观 吴 彧 邱令华 刘邓军 李九辉
文振国 夏永新 董仁忠 汤永红 杨贤清 钟清林 陈 材 刘 波(人社局) 潘道见
万勇平 李 震 张 琪 杨 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陈支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三大机制
1.建立环境优化公开承诺机制。组织22家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类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对全社会就优化环境进行公开承诺,并在石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发布相关承诺内容,明确环境优化工作职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环境优化公开测评机制。严格执行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测评制度,对全县22家行政执法与涉企收费(税)单位,18家县直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19家县直二级单位,19家线管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22个乡镇区、街道进行全面的环境优化工作测评,并强化测评成果运用,测评排名各类第一的单位“一把手”,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先进个人,记三等功;对分管负责人符合条件的予以嘉奖。对各类排名最后的单位和相关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压实环境优化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建立“五位一体”项目服务机制。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企业)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县直服务单位、一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一名公安派出所长、一名村(居)支部书记”的模式构建“五位一体”的项目(企业)服务体系,夯实项目建设环境保障责任,全方位保障项目建设环境。在项目(企业)现场设立“五位一体”责任牌,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建两支队伍
组建政法公安打击与纪检监察查处两套班子,坚决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1.政法公安打击班子。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树国任组长,专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厉打击一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三强”(强行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行为。
2.纪检监察查处班子。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凯任组长,专门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支持、怂恿群众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的行为;严肃查处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检举、控告、申诉无故不受理以及对损害企业(项目)施工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打击等行为。
(三)实施三大工程
1.实施“宁静工程”,全力改善建设环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对强行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进行全面清理。
“宁静工程”责任分解表
工 作 职 责 |
牵头领导 |
责任部门 |
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打击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的“三强”行为。 |
王汝国 |
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优化办、有关乡镇区、街道 |
深入推进涉企收费大清理工作,对收费不规范的坚决砍掉一批、减免一批、查处一批。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 |
韩翼飞 |
县科技工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政务中心 |
开展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 |
万义元 |
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优化办、县市监局 |
开展园区环境专项整治,推行园区企业(项目)“一站式”审批和“马上就办”机制,促进园区项目审批提质提速。 |
韩翼飞 |
石门经济开发区、县优化办、县重点办、县发改局、县商务粮食局 |
2.实施“提速工程”,全力改善政务环境。组织力量对部门单位的简政放权,行政权力流程优化,行政审批职能内部相对集中改革,涉企检查、收费等执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
“提速工程”责任分解表
工 作 职 责 |
牵头领导 |
责任部门 |
切实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全县具有审批职能的县直单位对审批项目和时限开展自清,最大限度简化前置条件、压减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全面建立项目落地、投资、建设的“一站式服务”。 |
周功表 |
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中心、县监察局、县编委办等有关单位 |
分类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监督,对行政审批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岗位实行分类考核。 |
周功表 |
县优化办(效能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等有关单位 |
全面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确保全县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部门接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加大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使用力度,县直部门对口的市直单位已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进行行政审批的,其审批业务要通过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进行办理。 |
周功表 |
县政务中心、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等有关单位 |
3.实施“减负工程”,全力改善政策环境。严格落实各项涉企帮扶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健全完善重大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着力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轻装上阵创造良好条件。
“减负工程”责任分解表
工 作 职 责 |
牵头领导 |
责任部门 |
全面推行重大招商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向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提升招引项目履约率,解决重大项目落地难问题。 |
周功表 |
县政务中心、县商务粮食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等有关单位 |
全力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落实中央关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倾斜力度,建立起企业与金融机构间互惠共赢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缺影响发展的问题。 |
覃惠敏 |
县工商联、县金融办、人民银行石门支行、县科技工信局 |
全面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加强项目的配套建设与服务,增强项目落户吸引力。 |
周功表 |
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务中心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要强化工作力量,加强统筹调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当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县优化办会同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优化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