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水平,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满意国土。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搞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国土。及时公开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经营、不动产登记、矿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环境治理等群众热点工作的流程、进度,确保行政行为公开透明。
四、严格队伍管理,建设廉洁国土。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及“雁过拔毛”和“反四风、治陋习”专项治理,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