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的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政务公开 阳光作业
按照要求,石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其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办理期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开,进行定期发布,坚决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正确行使权力。
二、及时受理 限时办结
实行首问负责制;所有人防审批事项调整为3个工作日;政务中心人防窗口为首办责任人,对申报资料要求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应补足的内容;联合办理审批项目,涉及由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要积极主动协调。
三、加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
保持工程的完好率。制定措施,定期检查,确保工程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县已建人防工程除保密工程以外,全部完成人防工程标识牌悬挂工作。
四、完善指挥通信阵地建设
根据《人防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按时鸣放警报,确保城区音响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搞好人防宣传常态化、阵地化、精品化建设。使广大市民逐步熟知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掌握防护技能,增强国防观念。
五、加强监督 追究责任
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审批超时的,将追究承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对群众举报的“吃拿卡要”等问题,有报必查,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0736-5329966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