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要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县安监局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条禁令”以及“三治九禁十不准”的干部作风,严格自律,树好形象。
二、强化安全监管。深入企业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三、规范文明执法。做到涉企执法有计划、有审批、有备案、有反馈。坚持文明执法,杜绝“四乱”和“三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36199。对违规违纪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党规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