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元)
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使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全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和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7〕30号)和《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为目标,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加快推进我县电商蓬勃发展。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范围
(一)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化促进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农村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产后商品化预处理设施,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水平;支持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电商企业、电商站点、农产品网销个体户等经营主体取得“SC”、“三品一标”、“小作坊证”等标准化认证。
(二)举办农产品上行各种活动
以本地特色农产品、民俗产品、旅游景点资源为依托,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上行推广活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助力农产品上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三)强化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
支持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升级,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网销创业大赛、包装设计大赛等主题活动;支持继续运营特色馆,依托“淘宝”、“京东”等主流平台开设店铺,对接社区市场、商超等线下渠道销售农产品,支持建设直播基地,利用直播、小视频等平台线上引流带动农产品销售;支持溯源体系升级运营,加大信息溯源。
(四)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为本县电商企业、创业个人提供资源整合、运营指导、宣传推广、O2O展示展销、数据分析、标准化认证和项目申报指导等服务;为本地农村产品网销提供营销策划、活动推广、美工设计、平台对接等服务;提供电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和运行服务。
(五)乡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提质升级
针对乡村服务站点举办农产品网销团购、秒杀、购物节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营活动,支持站点以保护价收购农民、贫困户产品,优化站点盈利模式;支持承办企业为站点提供农产品标准化指导、包装耗材、运营帮扶等服务支撑。
(六)快递物流整合运行体系建设
支持承办企业整合物流资源,引导支持承办运营企业,相关快递、商贸物流企业向村级网点配送,延伸服务。
(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依托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安排高级专业电商讲师,面向党政干部、创业者、企业骨干、合作社人员等开展专业电商培训,宣传政策理念,着重提高经营思维和运营实操能力,提升创业培训转化率,做好训后跟踪服务。邀请行业专家面向党政干部、企业代表、优秀创业者等开展电商高峰论坛、专题讲座等。
(八)本地电商经营主体奖励扶持
对全县范围内新认定的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湖南省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项目、常德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常德市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项目,以及从事电商扶贫、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网销农特产品的整合、开发和销售的电商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8月-2019年9月)
1.对县域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物流快递、贫困村及贫困户情况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元)使用方案》。
2.积极寻求有实力、有担当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整合农产品资源,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基础。
3.利用纸媒、公共宣传设施、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媒介对电子商务进农村进行综合宣传报道,积极调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5月)
1.围绕完善功能、提质增效要求,开展后续建设及运营,主要包括:聚焦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实现流通现代化、聚焦农产品品牌、品质和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网络营销系列活动等。
2.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服务升级,强化整体运营服务能力,通过资源对接、信息集散、创业孵化、物流整合、数据共享、人力资源等功能,扩大电商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增强服务中心持续造血能力,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3.积极拓展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站长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依托站点建立相对稳定的“企业(合作社)+站点+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培育10个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商扶贫示范站点,整合和手机贫困户与居民家中农特产品,利用消费扶贫、社区团购拓展农特产品销售渠道。
4.完善县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配送服务功能,通过集约化场地及寄递行业整合,未县域电商群体提供公共仓储、一件代发、物流整合等“一站式”服务。
5.加快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注册,加强品牌推广力度,通过平台直播活动、本土网红打造、线下展销会、推介会等营销形式,多渠道对接农产品销售网络,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辐射面。
6.针对县域电商管理人员、电商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电商培训、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等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培育网销企业不少于10家,在产品包装、上行服务、电商营销方面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发展建设;鼓励培养手工艺人、本地微商人员利用短视频、直播平台推广营销,并给予地域文化资料、产品信息推广、物流发货等方面支持。
(三)绩效评价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组织电商专家团队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总结和绩效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向省商务厅上报整改结果。对照示范项目“升级版”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四)推广提升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全面总结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加大对示范企业及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起草《石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后续建设的统筹和领导,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由县商务局负责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滞后、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实施健康、有序、合规。
附件:石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后续500万)使用计划表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