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2〕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监测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石门县2024年2月认定监测对象名单
石门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