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章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登记事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等慈善信息。现将石门县本级慈善组织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以下信息统计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慈善组织登记事项
石门县本级慈善组织共2家,其中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1家)
石门县慈善总会
三、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2家)
1.石门县慈善总会(有效期:首次申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延期申请审批中)
2.石门县启行教育公益发展中心(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慈善组织(1家)
石门县慈善总会(3A,有效期2020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特此通告。
石门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