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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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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
关于印发《企业(项目)周边环境问题三项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经研究,现将《企业(项目)周边环境问题三项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石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6年4月14日企业(项目)周边环境问题三项机制(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项目)周边环境维护责任制度》切实优化企业(项目)周边环境,本着“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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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
关于聘任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根据《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2014—2015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聘任期限已满,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任尹宁桃等20名同志为2016—2017年度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任期两年。附件:1.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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